阳关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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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保函担保验放



    银行保函担保验放是指进出口货物的收货人或代理人可以提前向银行缴纳一定的担保金,在货物实际进口时,凭银行出具的《海关税费担保函》先行办理验放手续,在货物放行后14日内补办缴纳税款及核销手续。“银行担保验放”是首都机场海关顺应新的形势发展要求,在原有“保金保函担保验放”监管模式基础上的一次创新与尝试,目的是为了向信誉良好的企业提供更为方便快捷的通关方式,减少海关审批环节,缩短货物滞港时间,加快企业通关时间及资金周转速度。

    目前与海关协议提供此项服务的银行有: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

    银行保函担保范围:

    1、归类、估价争议,要求提前放行货物的;

    2、先放后税货物;

    3、正在向海关申请减免税手续,而货物已运抵口岸,亟待提取或发运,要求海关缓办进出口纳税手续,先期放行货物的;

    4、暂时进出口货物;

    5、经海关同意,将海关未放行的货物暂时存放于海关监管区之外的场所的;

    6、口岸清关的转关货物;

    7、鲜活通关货物;

    8、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有违法嫌疑,依法不应予以没收的进出口货物、物品,当事人请求先予以放行货物的;

    9、许可证件正本未到,因生产急需凭复印件要求放货的;

    10、经海关特批的准予放行的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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