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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通关作业程序 进出口报关单申报 报关单位的报关员持已通过北京海关审单中心审核并打印的报关单及随附单据通过信箱、窗口两种方式向海关递单。报关单据在海关内部流转: 海关接单环节审核报关单据是否单单相符,单据与计算机数据是否相符,报关单据填报是否规范,随附单据是否齐全,并验核各种书面单证(许可证、机电审、加工贸易手册、征免税证明、外汇核销单等)。对不符合要求或单单、单机内容有误的报关单,不予接单,并在报关单上注明退单原因。如需删单重报,则提出删单要求,注明理由后退单。 接单环节对有税费报关单据,打印税费单据,转至窗口或信箱,待报关员缴纳税费后,将报关单据转至放行环节。 放行环节核销税费,对不需查验的货物直接办理放行手续;对需要查验的货物,待查验完毕后办理放行手续。 窗口发单环节发放已办结放行手续的单据;发放待查货物的查验通知单。在信箱递交的,由报关员自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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